近日,有市民向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关于现役军人在太原买房的相关政策。“你好,本人是晋中市平遥县的,现为现役军人,在河南。请问我可以在太原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买房时,房本登记我的和妻子名字,妻子的户口可以落户至太原市吗?如果妻子的户口落户至太原了,本人转业可以随配偶安置,也落户至太原吗?有没有相关政策想了解一下。”
对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根据户籍政策,购房以后可以根据不动产权证随本人或近亲属落户。如属于部队公积金无法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如不属于部队公积金,请拨打0351-12329客服热线咨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