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行业迎来重要监管新规!为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正式印发《太原市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试行)》。该制度率先覆盖全市住宅小区物业项目,商业办公项目亦可参照执行,有效期为两年。
该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动态评价与公开曝光机制。市房产局负责总体统筹监督,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本区域“红黑榜”工作。每月25日前,最终确定的“红榜”与“黑榜”名单将在“山西省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街道(乡镇)需在每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名单的初审并上报,遇到突发情况可随时补报。
如何登上“红榜”?
基础要求是积极配合监管、严格履行合同、服务与收费标准匹配(质价相符)。在此之上,满足以下任何一条即可上榜:
在各级考核评价中表现优异;
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效果显著;
承担试点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果;
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表彰或官方媒体正面报道;
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出贡献。
什么情况会被列入“黑榜”?
如果物业项目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将被纳入“黑榜”:
限期整改拒不执行;
不配合执法检查;
服务缩水、未履行合同导致业主投诉属实;
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引发较大安全事故;
因物业服务问题导致群体上访事件;
违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
弄虚作假应付整改(虚假整改);
存在捆绑消费、违规收费等侵害业主权益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
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奖惩分明,“红黑”待遇大不同
对“红榜”项目:在评优评先中享有优先权,参加项目选聘时可获加分,并可享受减少日常检查频率等激励。年度内累计3次入“红榜”或实现“黑转红”的企业,不仅信用评价加分,还将获得公开表扬。
对“黑榜”项目:主管部门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告诫,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最严厉的处罚在于:一年内累计3次登上“黑榜”的项目,将由街道(乡镇)牵头,组织社区、业委会依法启动重新选聘物业的程序。
保障公平的申诉机制:
若对结果有异议,被列入“黑榜”的企业可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主管部门须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作出最终决定。
特别约束条款:
在同一县(市、区)内,若一家物业企业在管的多个项目中有一个被列入“黑榜”,则该企业当月在该县(市、区)管理的所有其他项目均失去评选“红榜”的资格。但只要企业整改到位并经核查合格,可在合格确认后10日内从“黑榜”移出,主管部门将予以告知。